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第八十二条指出:“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,注册人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,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,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请资料。”那么医疗器械产品在进行延续注册申请时,可否增加或删除型号呢?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答复,延续注册时不可增加型号(增加型号需做变更注册),但在保留的型号规格可以满足注册证上核准的适用范围时,注册申请人可以删除部分型号规格。往期精彩推荐#产品技术要求中的“性能指标”,在编写过程中应遵循哪些要求?#医用电器设备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环境试验?#以医疗器械作用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,产品描述有哪些注意事项?#仅存放过期医疗器械并未实际使用,也算是违法行为吗?#产品结构组成中某个部件属于非医疗器械,在注册证中如何体现?#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不应出现哪些内容?医疗器械注册咨询认准威尼斯欢乐娱人v675深圳:0755-86194173广州:020 - 82177679湖南:0731-22881823四川:028 - 68214295